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精华版)
发布时间:
2022-11-0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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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精华版)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
3.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
二、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线,以推进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2.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
——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
——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
——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
——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
——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坚持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
3.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
——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
——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着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学会心存善念、理解他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尊重自然。
——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
三、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1.小学低年级,以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初步了解传统礼仪,学会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引导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养成勤俭节约、吃苦耐劳、言行一致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2.小学高年级,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熟练书写正楷字,理解汉字的文化含义,体会汉字优美的结构艺术;诵读古代诗文经典篇目,理解作品大意,体会其意境和情感;引导学生学会理解他人,懂得感恩,逐步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开始树立人生理想和远大志向,热爱祖国河山、悠久历史和宝贵文化。
3.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美感与意境;诵读古代诗词,初步了解古诗词格律,阅读浅易文言文,注重积累、感悟和运用,提高欣赏品位;参加传统礼仪和节庆活动,了解传统习俗的文化内涵。
4.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阅读篇幅较长的传统文化经典作品,提高古典文学和传统艺术鉴赏能力;培养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和抵抗困难挫折的能力;感悟传统美德与时俱进的品质,自觉以中华传统美德律己修身;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
5.大学阶段,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典籍,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关心国家命运。
四、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
1.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
2.修订相关教材和组织编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读物。制作内容精、形式活、受欢迎的数字化课件。
3.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
五、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
1.打造一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队伍。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比重。
2.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农村幼儿园园长研修培训计划、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素质提高计划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
六、着力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
1.建设不断适应时代需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教育平台。
2.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教育活动。
3.构建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格局。
4.充分发挥家庭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
1.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织领导。教育部统筹规划和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等建设,明确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
2.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和督导机制。研究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标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的督导范围,定期开展评估和督导工作。
3.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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